“毒販利用特殊人群進行毒品交易,其危害性已經超過普通意義的販毒行為。利用未成年人進行毒品犯罪,把未成年人引入犯罪歧途;而利用殘疾人、病人、孕婦等不適合監禁執行刑罰的人員實施毒品交易犯罪,則主要增加了個別預防的難度。對於那些有意引誘、利用特殊人群從事毒品犯罪的,應當酌情從重處罰,起到威懾和預防的作用。”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阮齊林
  殘疾人、重症或絕症病人、孕婦、未成年人,誰曾想過他們會成為涉毒違法犯罪活動的“特殊力量”?在打擊販毒的行動中,公安機關頻頻發現利用特殊人群販毒的現象。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阮齊林認為,在毒品犯罪的查處中,除了對特殊人群販毒的關註外,更應警惕特殊人群背後的毒販。
  “防止冤假錯案發生的關鍵在於執法理念。必須樹立現代刑法觀,恪守刑法客觀主義,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把握評判客觀事實和證據,推動法律共同體的職業養成,從源頭防範刑事錯案。”
  ——武漢大學教授莫洪憲
  為最大限度地防範刑事錯案,提升司法公信力,湖北省武漢市檢察院、武漢市法學會、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檢察院於近日舉辦了“刑事錯案防範與責任追究機制”研討會。武漢大學教授莫洪憲會上作出如上表述。
  (原標題:聲音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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