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訊 記者許琛報道:廣州市政協常委曹志偉之前以政協委員和市民身份分別報名參加聽證會,雖然都沒有成功,但他一直都關註著聽證會的情況,並以自己的方式向有關部門建言。昨日,曹志偉表示已經形成《關於建立廣州停車場收費價格合理定價機制的建議》的提案,準備向市政協提交。
  “作為一個20多年駕齡、買過車位、賣過車位,並擁有20多年城市建設經驗的市民近日所思所想,只能通過自己的途徑向政府反映這些問題。”曹志偉說。
  據曹志偉調查發現,截止2013年9月,廣州市機動車保有量約248.1萬輛,中小客車約180.7萬輛(不包含實際在廣州停泊而非廣州市籍車輛);而截止2013年10月全市共有登記在冊的經營性停車位62.9萬個(此數據不包含非經營性停車泊位如私人產權停車位、臨時利用各類道路、內街內巷、人行道、空地、城中村等難以納入統計範疇的泊位),停車位的供應嚴重不足,造成了“一位難求”的局面,也直接影響了交通。
  曹志偉特別提及,2004年出台的《廣州市機動車停放保管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違背了市場規律,扭曲了停車收費價格與供求的關係,抑制了停車場建設投資,造成了政府不投資、企業不願投資建設經營性的公共停車場。另一個就是,畸高的占道停車費價格和不透明的審批制度變相鼓勵占道停車(尤其是都會區域道路)遍地開花。
  “這次價格調整是必要的,是撥亂反正。10年前,政府腰斬了已形成市場認可的600-1000元的月保停車收費標準,且10年不調整,這個錯誤必須認識到和糾正。”
  曹志偉在提案中建議,“開源”----鼓勵扶持室內停車場建設以及立體機械停車場(包括露天臨時可拆裝的機械停車場)的建設;“分流”----增加出租車和公交車的數量,並提高其服務水平;提高車位周轉率,就是分區域、分時段制定政府投資的停車場價格,放開非政府投資的停車場價格,讓市場調節供求矛盾;同時,降低購車和持有車輛的稅費,還原買車、用車成本,引導消費者理性消費。
  此外,他還建議,室內與室外(含占道咪表車位)及機械停車場應同工同價同責。另外,他還提出簡化停車場建設和經營的報批手續,批准室內機械停車場的整體確權,延長可拆裝露天機械停車場經營時限,到期的延期申請改備案,鼓勵停車場投資方長期經營等具體建議措施。
  在停車費價格上,他認為政府的價格制定應遵循“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市場上非政府投資的停車場應由投資方與管理方,車位業主及車主自行根據供求關係、服務內容與質量確定,明買明賣,政府每季度及時提供市場分區域的市場參考價。對於政府投資的公共停車位,則由物價、交通管理部門根據市場需求和交通調節需求,每年公開行政定價,並組織各階層市民代表聽證。路邊咪表要強調其臨時性,即停車時間越長,單位時間價格越貴,同時要分不同區域、不同時段,有不同收費標準。
  許琛  (原標題:公共停車位每年應公開行政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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